关于使用条款
第1条 总则
本使用条款规范了SPORTSJAM株式会社(下称“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该服务匹配用户会员(第2条定义)与供应商会员(第2条定义)。会员必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条款以使用服务,并视为同意接受本条款之约束。
第2条 定义
- 2.1 “Tripora”指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旨在匹配用户会员与供应商会员(包括经修改后的服务)。
- 2.2 “会员”指供应商会员与用户会员。
- 2.3 “内容”指供应商会员根据拍摄合同提供的成果物。
- 2.4 “拍摄合同”指第7条第4项定义的合同。
- 2.5 “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设计及其他知识产权。
- 2.6 “本公司网站”指由“https://tripora.com”域名运营的网站,如域名或内容有变更,包括变更后的网站。
- 2.7 “注册希望者”指第3条定义的希望成为会员的人士。
- 2.8 “注册信息”指第3条定义的会员提供的信息。
- 2.9 “供应商会员”指申请并被本公司批准的供应商。
- 2.10 “用户会员”指申请并被本公司批准的用户。
- 2.11 “使用合同”指第3条第6项定义的合同。
第3条 会员注册及批准
- 3.1 希望成为用户会员者必须同意本条款,并按本公司要求提供必要信息进行注册。
- 3.2 只能由本人进行会员注册,代理人无法进行此操作。
- 3.3 用户会员在进行注册手续时,必须保证所输入的注册信息均为真实,并对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及最新性负责。
- 3.4 用户会员须自愿注册成为Tripora用户会员,并对使用Tripora的所有行为及相关责任负全责。
- 3.5 若注册申请人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情况,本公司有权拒绝注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注册申请人说明拒绝原因。如已完成注册但事后发现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情况,本公司亦可取消该注册。
- 3.6 未满18岁。
- 3.7 未成年人或需监护、辅助人在场的行为,未取得相关同意。
- 3.8 未拥有电子邮件地址。
- 3.9 已经是Tripora的用户会员。
- 3.10 未同意本使用条款的所有条款。
- 3.11 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存在虚假、错误或遗漏。
- 3.12 曾被取消Tripora的使用资格。
- 3.13 从事与Tripora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 3.14 被认定为反社会势力或与此类势力有关联。
- 3.15 可能违反本使用条款。
- 3.16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注册的情况。
- 3.17 本公司将根据内部标准判断是否接受注册,如接受,将通知注册申请人,注册即告完成,并建立使用契约。
- 3.18 希望成为供应商会员者,需遵守特定流程完成注册,经本公司认可后才能成为供应商会员。
- 3.19 若注册信息不正确导致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第4条 注册信息变更
- 4.1 会员若有注册信息变更,需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提交所需资料。
- 4.2 因会员未及时变更信息而导致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第5条 密码及会员ID管理
- 5.1 会员须自行负责管理密码及会员ID,不得让第三方使用、借出、转让或买卖。
- 5.2 通过会员ID及密码进行的操作将视为该会员本人行为。
- 5.3 因密码或会员ID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 5.4 若密码或会员ID被盗或被第三方使用,需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遵守指示。
第6条 会员信息处理
- 6.1 会员信息的处理遵循“隐私政策”(https://tripora/privacy)。
- 6.2 本公司可将会员信息作为统计数据使用并公开,会员不得提出异议。
第7条 Tripora的使用
- 7.1 会员可在契约有效期间内根据规范使用Tripora,但对具体服务内容,供应商会员须自行负责。
- 7.2 供应商会员须在网站上发布真实、准确及最新的服务信息。
- 7.3 用户会员可通过网站申请服务,并同意所输入信息可提供给供应商会员。
- 7.4 服务合同在供应商会员接受申请后成立。
- 7.5 签订合同后,关于会面地点、日期等详细信息(包括变更这些信息的情况),应由当事双方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联系并决定。
- 7.6 供应商会员及用户会员对已成立的拍摄合同进行取消时,取消费遵循本公司的取消政策(https://tripora.com/cancel_policy)。
第8条 服务费用
- 8.1 用户会员需以信用卡支付服务费用,如未提供服务则全额退款。
- 8.2 供应商会员授权本公司代其向用户会员收取服务费用。
- 8.3 因使用本服务产生的通信费用由会员自行承担。
- 8.4 因雨天或恶劣天气的取消依规定进行退款。
- 8.5 用户会员因个人原因取消预约不予退款。
- 8.6 本公司不对内容准确性负责,会员需自行确认。
- 8.7 除规定情况外,本公司不退还已支付费用。
第9条 供应商会员
- 9.1 供应商会员不得执行以下行为:(i) 上传非本人拍摄、制作或提供的内容;(ii) 未经版权人许可上传非本人拍摄或制作的素材;(iii) 未经用户会员许可,将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对非用户会员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个人社交媒体、博客或网站公开,或在销售网站上出售)。
- 9.2 供应商会员授权本公司代替其向用户会员收取服务费用。
- 9.3 供应商会员保证其上传至 Tripora 的内容中,如涉及肖像权、公众形象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均已获得相关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的授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 9.4 供应商会员应于提供服务之日起14天内,根据本公司指定的方法上传内容,并有义务在上传后保管该内容90天。
- 9.5 如用户会员要求删除其上传至 Tripora 的内容,供应商会员应配合进行删除。
- 9.6 供应商会员保证其上传至 Tripora 的内容为合法制作。
- 9.7 如果供应商会员未获得必要许可(包括但不限于第3项所述许可)的内容,或以下内容将被视为不适当,本公司有权基于自身裁量进行删除或修改,本公司对于因此导致会员发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9.8 包含淫秽、暴力或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 9.9 主要描绘商标、品牌标志、角色、广告(如海报等)、商品(如CD、DVD、书籍等)的内容,或包含可识别此类元素的内容;
- 9.10 包含受版权保护的艺术品(如绘画、雕塑等);
- 9.11 包含可辨识个人特征的人物,且未取得适当授权;
- 9.12 涉及需第三方管理者或权利人授权的设施、动物或物品,且未取得授权;
- 9.13 包含不适当文字内容或经过不当加工的内容;
- 9.14 包含违法内容;
- 9.15 其他经本公司判断不适合在 Tripora 上售卖的内容。
- 9.16 如其他会员或第三方向本公司提出与内容相关的权利侵害申诉或索赔,供应商会员需自行处理,并确保不会让本公司承担损失。
- 9.17 若本公司因此类申诉或投诉而受到损失,供应商会员需赔偿本公司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 9.18 如果第三方向本公司针对内容提出权利侵害等申诉,本公司可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供应商会员的联系方式,供应商会员需事先同意该信息披露。
- 9.19 如供应商会员在拍摄前一天或当天因自身原因取消拍摄,可能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将根据本公司取消政策(https://tripora.com/cancel_policy)计算,并作为退款支付给用户会员。
第10条 向供应商会员支付
- 10.1 本公司将于确认供应商会员已提供服务并提交付款申请后,在服务提供月份的次月底前支付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给供应商会员。如需代扣税金,将从支付金额中扣除相关税款。
- 10.2 供应商会员应于提供服务日起6个月内提交付款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该付款权利。
- 10.3 如发生取消行为,本公司将根据取消政策处理取消费用及支付金额。
- 10.4 供应商会员需自行承担与其收入相关的税务责任,并确保合规处理相关税务手续。
第11条 禁止直接交易
- 11.1 用户会员不得在本服务有效期内或结束后,直接向经 Tripora 认识的供应商会员要求提供类似服务,除非事先获得本公司书面许可。
- 11.2 用户会员不得向供应商会员推荐本公司以外的服务。
- 11.3 供应商会员不得向用户会员推销或提供与本服务类似的服务,除非事先获得本公司书面许可。
- 11.4 违反以上条款者需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100万日元,若损失金额超过该金额,本公司保留索赔超出部分的权利。
第12条 条款修订
- 12.1 本公司可在以下情况下修订或废止本使用条款:(i) 修订符合会员一般利益;(ii) 修订必要且合理,且不违背协议的目的。
- 12.2 如条款有任何修订,本公司将提前10天通知会员修订内容及生效日期,并在 Tripora 网站公告。
- 12.3 会员若在通知后继续使用服务或未按本公司要求完成解约手续,将被视为同意修订条款。
- 12.4 若本公司对本使用条款进行变更时,将制定变更后条款的生效时间,并在生效时间的10天前,通过通知会员变更后的条款内容及生效时间,并在Tripora网站或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会员公告。
- 12.5 无论前两项如何,如在公告后会员继续使用本服务,或未依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方式完成解约手续,则视为会员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第13条 服务中断
- 13.1 若符合以下任何情况,本公司可不事先通知会员,永久停止或暂时中断Tripora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 13.2 进行电脑系统的定期或紧急检查、维护时。
- 13.3 因事故导致电脑、通信线路等停止运作时。
- 13.4 因火灾、停电、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无法运营时。
- 13.5 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停止或中断的情况。
- 13.6 本公司可基于自身考虑,终止Tripora服务提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事先通知会员。
- 13.7 本公司可不事先通知会员,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或新增。对于因变更或新增导致无法保留变更前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 13.8 基于本条进行的措施导致会员蒙受损失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4条 信息保存
本公司可根据运营需求,保存会员提供的注册信息、在Tripora上发送和接收的消息及其他信息一定时间,但本公司无义务保存这些信息,并可随时删除。此外,基于本条进行的措施导致会员蒙受损失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 会员禁止事项
- 15.1 登记虚假信息或可能误导本公司、其他会员或第三方判断的行为。
- 15.2 侵害本公司、其他会员或第三方的版权、肖像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的行为。
- 15.3 侵害本公司、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财产、隐私等的行为。
- 15.4 诽谤中伤或损害本公司、其他会员或第三方名誉的行为。
- 15.5 对本公司、其他会员或第三方造成不利或损害的行为。
- 15.6 违反日本法律的行为。
- 15.7 无论会员居住地或业务所在地,本条禁止任何违反日本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15.8 涉及犯罪或与犯罪相关的行为。
- 15.9 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 15.10 参与反社会活动的行为。
- 15.11 邀请或招募至其他服务或网站的行为。
- 15.12 将通过Tripora获得的照片或其他内容,用于复制、销售、出版或其他超出私人使用范围的行为。
- 15.13 妨碍Tripora运营或损害本公司声誉的行为。
- 15.14 使用电脑病毒或其他有害程序的行为。
- 15.15 进行垃圾邮件或类似行为。
- 15.16 篡改与Tripora相关信息的行为。
- 15.17 不当使用会员ID及密码的行为。
- 15.18 冒用其他会员ID或密码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15.19 违反日本通信贩卖协会所定广告自律基准的行为。
- 15.20 传送淫秽或可能对青少年有害的信息。
- 15.21 传送与异性交往相关的信息。
- 15.22 以传教或招募为目的的宗教活动。
- 15.23 对本公司或其他会员的联络不做合理应答或故意拖延应答的行为。
- 15.24 对禁止事项的警告置之不理,持续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15.25 违反本使用条款的行为。
- 15.26 其他本公司认定不适当的行为。
第16条 免责声明
- 16.1 本公司对于通过本服务提供的内容质量,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 16.2 即使会员直接或间接从本公司获得关于 Tripora、本公司网站、其他会员及其他相关事项的任何信息,本公司对于超出本使用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不提供任何保证。
- 16.3 会员应自行承担责任与费用,调查使用 Tripora 是否违反适用该会员的特定商取引法律或其他法令、行业团体的内部规则等,本公司对会员使用 Tripora 是否符合适用会员的特定商取引相关法律或其他法令、行业团体的内部规则等,不作任何保证。
- 16.4 关于因 Tripora 或本公司网站而在会员与其他会员或任何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交易、联系、纠纷等(包括与拍摄合同相关的纠纷,但不限于此),应由会员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本公司对此概不负责。然而,若供应商会员(サプライヤー会员)未能向用户会员(ユーザー会員)提供本服务,则经用户会员向本公司报告并由本公司确认属实后,本公司将向该用户会员全额退款。此外,如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本公司可自行裁量采取适当措施。
- 16.5 本公司对因本公司中断、停止、终止、无法使用或变更 Tripora 的提供,删除或消失会员的消息或信息、取消会员的注册,或因使用 Tripora 而导致的数据丢失、设备故障或损坏、意料之外的非法访问等行为,以及其他与 Tripora 相关而造成会员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16.6 即使本公司网站与其他网站之间相互提供链接,本公司对本公司网站以外的网站以及从该等网站获取的信息,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 16.7 本公司对因 Tripora 导致会员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即使因消费者合同法的适用或其他原因使本公司必须对会员负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上限为自损害事由发生之时起追溯过去3个月期间,本公司实际从用户会员处收取的 Tripora 服务费用总额,或本公司支付给摄影师会员(フォトグラファー會員)的金额总和,以较高者为上限。
第17条 知识产权
- 17.1 会员通过 Tripora 传送的内容及其他信息(下称“投稿信息”)的版权,原则上归属于将该投稿信息传送至 Tripora 的会员所有。但本公司在提供 Tripora 的必要范围内,可免费且自由地加以使用(包含复制、拷贝、改编、再授权给第三方等一切使用行为)。此外,会员不得对本公司上述使用投稿信息的行为主张作者人格权。至于是否刊登投稿信息,则由本公司自行判断。
- 17.2 除前项规定外,与 Tripora 相关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属于本公司或由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会员不得基于任何理由,从事可能侵害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逆向汇编、逆向编译、逆向工程等,但不限于此)。
第18条 保密义务
- 18.1 在本使用条款中,“秘密信息”指会员因使用合同或 Tripora 相关事宜,通过书面、口头或记录媒体等方式,由本公司提供、披露或因此得知的,关于本公司之技术、运营、业务、财务、组织及其他所有事项的信息。然而,以下信息不属于秘密信息。
- 18.2 会员从本公司获得或知悉时,已在一般公众领域公开,或会员已知悉的信息。
- 18.3 在从本公司获得或知悉之后,因不可归责于会员的原因,通过出版物或其他方式而公开的信息。
- 18.4 从有权提供或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且未被要求保密的情况下合法取得的信息。
- 18.5 并非依赖秘密信息而独立开发取得的信息。
- 18.6 本公司以书面形式确认不需要保密的信息。
- 18.7 会员仅能为使用 Tripora 之目的使用秘密信息,且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泄露本公司的秘密信息。
- 18.8 尽管有前项规定,若依据法律、法院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要求或请求,会员须披露秘密信息,则会员可依据该命令、要求或请求进行披露。但会员应在得知该命令、要求或请求后,立即将此情况通知本公司。
- 18.9 如本公司提出要求,会员应立即依照本公司指示,返还或销毁秘密信息及任何记载或包含秘密信息的文件或其他记录媒体及所有复制品。
第19条 损害赔偿
- 19.1 若会员因违反本使用条款或因过失造成本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失,则该会员应赔偿相关一切损失。
- 19.2 若因会员使用 Tripora 的行为,本公司遭其他会员或任何第三方以权利侵害或其他理由提出任何要求,导致本公司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支付款项,则该会员应就本公司因此所支付的金额,向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20条 会员注册的删除等
- 20.1 若本公司认为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即删除该会员的注册或暂停该会员ID的使用。
- 20.2 会员死亡,或受到监护开始、辅助开始或保佐开始的审判。
- 20.3 会员违反本使用条款等任何条款,本公司已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或本公司删除会员ID。
- 20.4 经查明注册信息中存在虚假事实。
- 20.5 会员使用或意图使用 Tripora 的目的或方式,可能导致本公司、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蒙受损失。
- 20.6 以任何方式妨碍 Tripora 的运营。
- 20.7 会员陷于无法支付或停止支付,或进入破产、民事再生或其他类似程序。
- 20.8 会员签发或承兑的票据或支票发生拒付,或受到票据交换所停止交易处分或其他类似措施。
- 20.9 会员遭到查封、假扣押、假处分、强制执行或拍卖的申请。
- 20.10 会员因拖欠税费而被处罚。
- 20.11 连续 12 个月以上未使用 Tripora,且未回复本公司的联系。
- 20.12 符合第3条第5项各款情形者。
- 20.13 违反第15条所列之各项禁止事项。
- 20.14 其他经本公司判断不适合继续维持会员资格的情况。
- 20.15 本公司依本条规定所采取的措施,如导致会员蒙受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21条 有效期间
- 21.1 会员的使用合同自根据第3条完成注册之日开始生效,至该会员的注册被取消之日或 Tripora 提供结束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为止,在此期间内于本公司与会员之间有效存续。
- 21.2 本公司于使用合同结束后,可将会员的投稿信息全部或部分删除,或继续刊载于 Tripora。
第22条 联系 / 通知
关于会员就 Tripora 提出的咨询、以及会员向本公司进行的其他联系或通知,或本公司就本使用条款的变更及其他事项对会员进行的联系或通知,均依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进行。
第23条 使用合同地位的转让等
- 23.1 会员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或本使用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让与、转移、设定担保或其他处置给第三方。
- 23.2 如本公司将与 Tripora 相关的业务转让给其他公司,则本公司可在该业务转让的范围内,将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本使用条款下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会员的注册信息及其他客户信息,一并转让给该业务的受让人,会员在此同意该转让。此处所称的业务转让,除一般的事业转让外,还包括公司分割及其他导致业务转移的一切情形。
第24条 完整合意
本使用条款构成会员与本公司就其中所包含事项达成的完整合意,并优先于会员与本公司之间口头或书面所为的、关于本使用条款中所包含事项的任何先前合意、陈述及了解。
第25条 可分割性
若本使用条款的任何条款或其中一部分,因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法律等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即使如此,本使用条款其余部分以及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的剩余部分,仍应继续保持完全有效。本公司与会员应在必要范围内修订该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或部分,使其合法且具可执行力,并努力确保与该无效或无法执行条款或部分的宗旨在法律及经济效益上具有同等效果。
第26条 合意管辖
会员与本公司之间所产生的一切诉讼,应根据诉讼标的金额之不同,由大阪简易法院或大阪地方法院作为第一审专属合意管辖法院。